上海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后如何开具发票?
持有许可证只是第一步
成功办理上海劳务派遣许可证后,企业需在税务系统完成备案登记,这是开具发票的前提条件。根据规定,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执照、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获取税务登记号及发票开具权限。未完成税务登记的企业,即使持有许可证,也无法合法开票。

发票开具的三大核心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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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基础材料
- 税务登记信息:确保已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企业信息绑定。
- 开票设备:购置或租赁经税务局认证的税控设备(如金税盘),并申请发票代码和号码。
- 业务凭证:整理服务合同、用工单位信息、员工工资表等,作为开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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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计税方式
-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6%全额计税或5%差额计税(需扣除代发工资、社保等成本后计算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3%全额计税或5%差额计税。
注意:选择差额计税时,代发工资部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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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
- 填写购买方信息、服务项目(选择“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金额及税率。
- 差额开票需手动录入或上传扣除凭证(如工资发放记录),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后生成发票。
开票时必须避开的四大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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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信息不全
根据税务规定,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含代发工资××元”或用工单位名称,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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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不一致风险
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统一。例如:用工单位付款至企业账户,发票需开具给实际付款方,避免通过第三方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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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开票或虚开发票
- 每笔业务对应唯一发票,不得拆分或重复开具。
- 严禁虚构业务、虚增金额,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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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申报纳税
发票开具后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增值税申报,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新手常见问题解答
Q:劳务派遣公司能否为个人开具发票?
A:不能。根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给个人,普通发票可开给个人,但需备注实际用工单位名称。
Q:跨省派遣业务如何开票?
A:需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完成跨地区派遣备案,并按照当地税率开具发票。例如:上海企业向北京派遣员工,需在北京税务局备案后开票。
Q:开票后发现错误怎么办?
A:当月可作废重开;跨月需申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正确票据。
优化开票效率的实用建议
- 使用专业财务软件:如“电子税务局助手”或第三方财税系统,可自动校验数据、生成发票,减少人工错误。
- 定期培训财务人员:熟悉最新政策(如2025年上海税务稽查重点变化),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风险。
- 委托专业机构托管:若企业开票频率高、业务复杂,可委托正金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代理开票及税务申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