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注册资讯 >

【设备采购】进口科研仪器关税减免

文章作者:正金财务   发布时间:2025-06-26 16:41:34   浏览次数:0

哪些科研机构可享受关税减免?

根据“十四五”期间的政策,​​经主管部门核定的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等主体​​可享受进口科研仪器关税减免。具体包括:

【设备采购】进口科研仪器关税减免

  1. ​中央及省级科研院所​​(含独立法人的图书馆、研究生院);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3. ​外资研发中心​​(需满足研发投入超800万美元、专职人员≥80人等条件);
  4. ​高等院校及党校​​(含分校及异地办学机构);
  5.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300万元,科研人员占比≥60%)。

哪些进口仪器符合免税条件?

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化管理​​,涵盖15大类科研、教学专用设备,包括:

  1. ​分析测量仪器​​(如超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镜);
  2. ​实验教学设备​​(如特种泵类、培养装置);
  3. ​计算机工作站及配套设备​​(不含中试、生产设备);
  4. ​专用科研器材​​(如科研飞机关键部件、特种摄影设备)。

​核心条件​​:设备需为​​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达标​​,且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用途。


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三步流程​​确保合规操作:

  1. ​资格认定​​:向科技或主管部门申请核定免税主体资质;
  2. ​材料准备​​: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法人证书、进出口合同及产品资料;
  3. ​海关审核​​: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非独立法人单位​​需由依托单位统一办理。


已缴税设备能否补办退税?

符合以下条件的已缴税设备可​​1年内申请补退税​​:

  • 因紧急进口等原因已缴税;
  • 设备属于免税清单范围;
  • 享惠主体资格经海关确认。

海关监管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免税仪器进口后需接受​​3年监管​​(船舶、飞机等特殊设备除外):

  1. ​使用限制​​:未经海关批准,不得转让、抵押或移作他用;
  2. ​共享管理​​: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设备,可申请用于其他单位科研活动;
  3. ​变更报备​​:频繁变更使用地点的单位,需每季度向海关集中报备。

免税设备如何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nrii.org.cn<svg></svg>)​​,管理单位可申请开放共享:

  • ​简易程序​​:一次审批长期有效,适用于管理制度完善、无违规记录的单位;
  • ​非简易程序​​:逐次申请,需提交共享合同及使用说明。

​优势​​: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重复购置成本,推动跨机构科研协作。


2025年政策窗口期如何把握?

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议:

  1. ​尽早规划​​:有进口需求的单位需提前3-6个月启动申请流程;
  2. ​关注动态​​:留意“十五五”期间政策调整,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专业服务推荐​​:正金财务公司提供​​关税减免全流程咨询​​,协助科研机构高效完成资质审核、材料准备及海关申报,助力合规享惠。

金正财务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其它注册资讯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