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逻辑:上海碳足迹管理采取“强制性公示+定向披露”双轨制,并非所有数据均需公开,但纳管企业必须按规范向监管平台提交核心碳排放信息,部分数据依法向社会公示。
纳管企业的年度排放报告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单位(简称“纳管单位”),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数据、排放类型及量化结果。该报告关键结论(如年度总排放量、配额清缴状态)需通过“上海市工业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产品碳足迹认证结果
汽车、电子电器等试点行业的企业,完成产品碳足迹核算后,需在“长三角双碳信息披露平台”公开产品碳足迹数值、核算边界及认证机构信息。政策明确要求标注碳标识的产品,其碳足迹数据必须公示。
违规行为及处罚信息
企业篡改数据、未按期清缴配额等违法行为,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平台公示处罚决定,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时效性
准确性保障
企业需委托独立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数据进行核查认证。例如:
全链路追溯
原始数据(如能源消耗记录、供应链物料清单)需保存至少5年,确保监管机构可追溯审计。
分级披露原则
“数据收集复杂怎么办?”
中小企业可申请政府补贴支持:黄浦、浦东等区对完成碳足迹认证的企业提供最高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覆盖第三方审核及平台使用费。
“供应链数据难以获取?”
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库:通过“上海市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调用标准排放因子,减少自主核算成本。例如,钢铁、塑料等基础材料的碳排放值可直接引用权威数据。
“技术能力不足?”
自愿披露激励政策
非纳管企业可自主在“长三角双碳信息披露平台”公示碳数据,享受绿色金融贴息贷款、政府采购加分等政策红利。
隐性门槛需警惕
出口型企业若未披露产品碳足迹,可能面临欧盟CBAM碳关税加征、国际订单流失等风险。政策建议优先对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产品实施主动披露。
披露数据转化为商业价值的三大路径:
上海正推动碳数据在长三角区域互认,企业当前合规投入将逐步转化为跨省贸易的绿色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