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办理跨境贸易资质(进出口权)时,公司章程是核心材料之一。根据上海海关、商务委等部门的明文要求,企业在提交备案申请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章程复印件,且内容需明确体现“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若章程中未包含该条款,需先完成工商变更,否则备案将被驳回。
经营范围的法律依据
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必须包含进出口业务描述(例如:“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这是商务委备案的强制性审核项。若表述模糊(如仅写“贸易”),需修订章程并重新提交工商局。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海关和外汇管理局通过公司章程核实企业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权限、注册地址等信息,确保申请主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授权委托的依据
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资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而该文件的法律效力需与章程中“法定代表人职权”条款一致。
注:以下为适配上海跨境贸易资质的核心条款框架,需结合企业实际调整。
第三条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提示:必须明确列出“进出口”字样,否则无法通过商务备案)
第十二条 职权范围
法定代表人有权:
☑ 签署进出口资质申请文件;
☑ 办理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章程修订
涉及经营范围变更时,需在30日内向工商局提交修正案,并同步更新税务登记信息。
模板获取渠道: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通用模板;
- 自贸区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生成智能章程。
办理步骤 | 公司章程的作用 | 风险提示 |
---|---|---|
工商变更 | 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的法律依据 | 未更新章程将导致变更失败 |
对外贸易备案 | 验证经营范围与申请内容的一致性 | 条款模糊需重新提交,延误5-10日 |
海关登记 | 核实企业主体合法性和权责结构 | 信息不符将触发实地核查 |
Q:公司章程用注册时的旧版可以吗?
→ 仅当旧版章程已包含进出口经营范围时可用。否则必须修订新版,并在工商局备案后提交。
Q:外资企业章程有何特殊要求?
→ 需额外注明:
① 外资股东持股比例;
② 附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编号;
③ 自贸区企业需同步负面清单条款。
Q:章程丢失怎么办?
→ 速办:
应对建议:
办理前通过 “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www.ssme.sh.gov.cn<svg></svg>)预检章程合规性。
跨境贸易是一场“规则的游戏”,而公司章程就是这场游戏的入场协议——它看似枯燥,却决定了企业能否推开国际贸易的大门。别让一纸文书成为您出海的暗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