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通常包含技术开发、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三大类:
外资企业需额外注意:
以下是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标准表述,可直接用于注册申报:
模板1:基础技术型
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
模板2:电商综合型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销售;网站建设;网络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模板3:扩展业务型
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化妆品、玩具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表述标准化:
必须采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025版)》术语,例如:
前置/后置许可:
跨行业兼容:
上海浦东新区试点“一照多业”,例如便利店可同时申请“图书零售”和“药品销售”,但需避免许可冲突(如药品与食品生产不可共存)。
若经营范围含进出口,需额外向上海海关备案,提交材料包括:
个人经验:经营范围不是“越多越好”。曾有一家初创公司填写15个类目,因包含“医疗器械销售”却无许可,被要求限期整改。建议遵循“核心业务+3项关联衍生”原则(如技术开发+销售+咨询),未来拓展时通过变更登记新增类目,避免冗余风险。
立即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使用智能推荐系统输入关键词(如“网络技术”),系统自动生成标准化表述。若计划布局跨境电商,务必增加“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两条目,抢占临港新片区“非禁即入”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