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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材料简化清单

文章作者:正金财务   发布时间:2025-05-31 09:06:38   浏览次数:0

分公司设立登记材料简化清单


​一、核心必备材料​

根据最新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分公司设立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流程大幅精简:

分公司设立登记材料简化清单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书》​
    • 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总公司公章。
  2.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总公司公章,无需核验原件(电子证照共享后免于重复提交)。
  3.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书中,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任职信息。
    • ​免提交​​:负责人单独任职文件(申请书内确认即可)。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根据“住所负面清单”政策,可提交租赁协议、产权证等;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需附加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简化亮点​​:

  • ​免提交公司章程​​(明确豁免条款);
  • ​无需单独名称核准​​,名称格式为“总公司名称+第X分公司/区域+分公司”。

​二、条件豁免材料​

以下材料在符合条件时可免于提交,通过数据共享或声明替代:

  • ​住所证明​​:登记机关与政府部门已共享房产信息的,免交纸质证明;
  • ​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通过人脸识别等实名认证系统在线核验,特殊情况可公证替代;
  • ​批准文件/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交复印件;若总公司已获批且范围一致,部分区域允许免重复提交。

​注​​:外文文件需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盖章或翻译人员签字。


​三、电子化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地区(如海南、陕西)材料进一步简化:

  1. ​登录地方政务平台​​(如陕西省“企业开办专区”),选择“分公司开办”;
  2. ​在线生成文书​​: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任职声明等材料,无需手动准备;
  3. ​电子签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在线实名认证并签章;
  4.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自助打印或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例外​​:​​跨省设立分公司​​暂不支持全程电子化,需下载材料签字后线下提交。


​四、高频问题解答​

​Q:分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受限制?​
A:​​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若涉及审批项目(如食品、医疗),需单独提交批准文件。

​Q:负责人变更需哪些材料?​
A:仅需在申请书中更新负责人信息,附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额外任职文件。

​Q:材料签署有哪些要求?​
A:

  • 自然人亲笔签字,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代签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五、专业服务推荐​

简化材料虽降低办理门槛,但跨区域政策差异仍易引发疏漏。推荐选择本地化专业机构辅助:

​正金财务公司​​提供全流程分公司设立服务,优势包括:

  • ​政策精准适配​​:实时更新各省材料清单与电子化规则;
  • ​材料一次性过审​​:协助核验经营范围合规性、住所证明有效性;
  • ​免奔波代办​​:线下跨省申请全程代办,同步协调税务、社保备案。

遵循最新登记条例,活用电子化通道,可让分公司设立效率提升70%以上。建议企业优先查询属地政务平台细则,或借助专业机构规避区域性流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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