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章程的核心框架
2025年章程需包含7大基础模块:

- 总则条款: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法律依据(引用《公司法》2024修订版);
- 股东信息:姓名/名称、证件号、出资比例及认缴期限(需明确5年内缴足出资);
- 组织机构:股东会表决权分配(可约定差异化表决比例)、董事会职权(含催缴出资责任)、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的条件;
- 财务制度:利润分配规则(允许约定非按出资比例分红)、公积金提取标准;
- 解散清算:触发情形(如营业期限届满)及清算组职权;
- 章程修订: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
- 股东退出机制(新增重点,下文详解)。
Q:为什么2025年章程必须单独设计退出条款?
A:新《公司法》强化股东权利保护,未约定退出路径易引发纠纷。例如小股东被排挤时,无条款则难维权。
二、股东退出机制的六大法定路径
根据《公司法》2024修订版及司法实践,退出条款需涵盖以下方式:
(一)股权转让
-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自由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 外部转让: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
实操陷阱:未保留书面通知证据可能导致转让无效(参考2023年北京股权纠纷案)。
(二)公司回购股权
触发情形(股东投反对票时可主张):
- 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分红;
- 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
- 章程到期后股东会决议继续存续。
时限要求:自股东会决议60日内书面请求回购,协商不成90日内起诉。
(三)定向减资退出
关键程序:
- 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减资决议;
- 编制资产负债表并10日内通知债权人;
-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后办理工商变更。
风险提示:未通知债权人将导致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最高法案例)。
(四)股东失权制度(2024年新增)
退出逻辑:
- 股东未按期出资 → 董事会催缴(给予60日宽限期) → 逾期未缴 → 董事会决议剥夺未出资部分股权。
异议处理:股东可自收到失权通知30日内起诉。
(五)司法解散公司
适用场景:
- 公司僵局(如股东会长期无法决策);
- 控股股东欺压小股东(转移资产、违规担保);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
(六)继承与离婚分割
- 股权继承: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凭公证书直接变更登记(章程限制条款可能无效);
- 离婚分割:非股东配偶可选择折价补偿或分割股权(后者需过半数股东同意)。
三、章程模板获取与定制建议
(一)官方渠道下载
- 地方工商局官网:
- 上海: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搜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 北京:进入“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 → 文书范本库 → 选择企业类型下载。
- 国家标准模板缺陷:
- 未含差异化表决权、审计委员会等个性化条款;
- 股东退出规则过于简略,需律师补充实操细则。
(二)关键条款定制示范
plaintext<svg></svg>复制// 股东退出特别约定(2025修订示例)
第四十七条 股东退出机制
1.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2. 外部转让:其他股东享有30日优先购买权,价格参照上年度审计净资产值;
3. 回购情形:出现《公司法》第89条情形时,回购价格=最近融资估值×退出方持股比例×80%。
律师建议:科技公司可增加“离职强制回购条款”,约定以市盈率法计算股价。
四、章程生效与修订的避坑指南
- 签署要求:所有股东手写签字+盖章(不可代签),非原件工商局拒收;
- 修订程序:必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同步办理备案登记;
- 效力冲突: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冲突时,以法律为准(如股东会职权不可删减)。
Q:股东退出条款能否事后补充?
A:可以,但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初创企业建议初期约定,避免后期协商僵局。
附:章程备案最新流程
上海市监局窗口提交 → 5工作日审核 → 领取备案通知书 → 同步税务登记。
(注:减资、回购等退出操作需额外提交专项决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