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药研发成本持续攀升,CRO(合同研发组织)、CMO(合同生产组织)、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已成为药企降低风险的关键伙伴。我国为激励创新,明确外包活动中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享受税收减免,但不同模式适用规则差异显著。
核心问题:外包研发为何能享受税收减免?
政策本质是鼓励研发投入。当外包服务涉及知识共创与技术突破时,国家通过税收杠杆分担企业创新成本。例如CRO企业参与药物发现阶段,若拥有部分知识产权,其研发费用可100%加计扣除;而纯代工生产的CMO则通常无法享受。
在药物发现、临床试验等研发环节,CRO企业能否减免取决于合同约定:
操作关键:签约时需在条款中注明"合作研发"性质及知识产权分配比例,并完成科技部门合同登记
定制化生产场景中(如临床试验用药制备):
案例说明:某药企支付CMO服务费500万元,委托方可按400万元(500万×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提供工艺研发与规模化生产的组合服务时:
委托境外研发面临更严格限制(委托境内个人研发不适用优惠):
<svg></svg>复制 可加计金额 = min(实际支付额×80%, 境内研发费用×2/3)
必须动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后,委托方需向中国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否则不得享受优惠
合同条款审计
费用分拆管理
申报实操要点
生物药企可同步申请其他政策,实现减免效果倍增:
行业趋势:随着《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方案》推进,外包服务税收配套政策将持续优化。提前布局合规框架的药企,将在新一轮创新竞赛中占据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