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为企业字号,既能体现个人品牌信任度,也便于市场识别。例如"李宁体育"、"老干妈"等成功案例,均通过姓名强化了消费者认知。但需注意:姓名作字号并非"随意冠名",而是受法律严格约束的特殊权利,需同时满足身份关联性、自愿授权、社会公益三重要求。
1. 姓名必须来自实际投资人
只有对企业出资的自然人,才能以其姓名作为字号。非投资人(如明星、公众人物)的姓名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2. 必须签署书面授权文件
需提交两项关键材料:
3. 禁止"搭便车"行为
若想使用其他企业的已有字号(含自然人姓名),必须取得该字号所有权人的授权协议及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
• 与政治人物或历史名人重名
如姓名与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家重合(例如"毛泽东""周恩来"),一律禁止使用,即使同名同姓也不允许。
• 可能引发公众误解的姓名
例如姓名本身是知名品牌(如"华为""腾讯")、或带有"国际""集团"等误导性词汇。
• 违反公序良俗的姓名
含低俗谐音、歧视性含义、殖民文化色彩的姓名,企业登记机关将直接驳回。
企业类型 | 能否用姓名作字号 | 特殊限制 |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允许 | 名称中必须包含"有限公司"字样(如"张三科技有限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 | ✅ 允许 | 禁止使用"有限""公司"字样,只能称"厂""店""中心"(如"李四设计工作室") |
有限合伙企业 | ✅ 允许 | 名称需以"(有限合伙)"结尾(如"王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外资企业 | ✅ 允许 | 使用外籍投资人姓名时,需提交外国投资者资格证明 |
误区1:用孩子或亲属姓名注册
✘ 错误:未出资的亲属姓名不能作为字号。
✔ 正确:只有实际投资人才具备姓名使用权,需同步提供出资证明。
误区2:授权文件代签或漏交
✘ 错误:由代理人代签授权书、或仅提交身份证未交授权书。
✔ 正确:投资人必须现场签署或公证授权,缺一不可。
误区3:名称与行业明显不符
✘ 错误:"陈华国际医院"(实际为小诊所)、"李云芯片科技"(实际卖服装)。
✔ 正确:字号需与主营业务关联,如"张氏中医诊所""云尚服装设计"。
优势:快速建立品牌信任,尤其适合咨询、设计、手工艺等个人能力主导的行业。
风险:一旦企业涉诉或失信,投资人个人声誉将直接受损。建议初创者评估行业属性——若从事高风险或争议性行业(如P2P金融),使用中性字号可能更利于风险隔离。
⚠️ 特别注意:若名称含"中国""国际"等字词(如"张明国际物流"),需额外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批,耗时可能长达3个月。
最后提醒:姓名作字号是"终身绑定",转让或停用时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通过公示系统声明原名称废止。创业之初的谨慎选择,将为品牌长远发展扫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