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缴税8000元?是因为去年昆山一家公司给她开了月薪

成都一女子缴税8000元?是因为去年昆山一家公司给她开了月薪

日期:2022-10-28 09:00:07 / 人气:191 / 发布:昆山注册公司

近日,成都的闫女士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纳税申报,却发现要交8000多的税。为此,严女士觉得很离谱。经查,发现昆山某公司去年给她发了一个月的工资,金额在3到5000元不等,但严女士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也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过,更没有领过这份工资。发生了什么事?

意识到缴税金额有误的闫女士立即在平台上进行申诉。很快平台受理了此事,撤销了闫女士数万元的工资。6月24日,受理信息显示税务机关正在调查。

业内资深审核员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闫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行业内的普遍操作。个人信息被公司买来避税。建议您在进行最终结算时仔细核对就业信息。非个人真实就业信息可以直接在APP上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可以更正申报,无需额外缴税。

个税申报发现要补交8千元

一家外地公司去年每月发工资

距离2019年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还有一周,时间日益临近。6月23日,成都的闫女士经工作单位提醒,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她赶紧上了朋友手机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纳税申报。

申报的时候发现要交8000多元的税。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会有这么多?经过仔细查询和核对,我发现昆山的一家公司去年每个月都给我发‘工资’,金额从3000到5000元不等。颜女士很奇怪。她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更不用说在里面工作了。这些工资她自己还没领,却要交8000多元的税。

朋友闫女士告诉我,这很可能是信息泄露导致的问题。闫女士仔细回忆,去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只去过昆山一次,住在当地的酒店。很有可能是我那次使用了身份证等信息导致信息泄露。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颜女士的投诉。

意识到缴税金额有误的闫女士立即在平台上申诉,很快平台受理了此事。上诉后,闫女士的几万元工资被撤销,没有多余的8000多元税款需要缴纳。6月24日,受理信息显示税务机关正在调查。

被发工资不是个例

业内人士透露:公司买信息避税常见操作

闫女士将此事发到了朋友圈,得知另一位朋友也有同样的被厦门某公司讨薪的经历。为此严女士很担心:如果我没有发现问题,我可能不知道该不该交这个税,所以可能。为什么其他公司会付钱给我?他们如何使用我的个人信息?

闫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全称昆山美明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墉,经营范围包括:物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广告业;零售贸易等。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刘墉名下有两家公司,昆山美明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但另一家名为富鑫阳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记者致电该公司,一名自称是会计的工作人员称从未见过刘墉,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业内资深审计人士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闫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而是行业内的普遍操作。个人信息被公司买来避税,严格来说是偷税漏税,个税起征点5000元。这家公司付给她每月3000到5000元不等的工资,也是为了避免在个税起征点缴税,这是一种过度的累进税率。颜女士因为收入较高,要交8000多的税,再加上一年5000 * 12=6万的工资,套用信息。如果提高到更高的税率,会有8000多种税。

针对公司使用的资料,王女士表示,如果她月收入2万元,纳税额为:(2万-5千)* 20%=3000元。这时,通过套用别人的信息,她可以为自己分享5000元,她的纳税额将是(20000-5000-5000)* 20%=20。但由于颜女士自身收入不低,由其他公司支付,导致最终纳税增加。

闫女士朋友圈截图

同时,王女士建议,今年开始在APP上结算,个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就业信息。非个人就业信息可以直接在app上投诉举报,同时可以更正申报,不需要额外缴税。

法律解读: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犯罪

红星新闻:给闫女士发工资的诸如此类公司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翔律师:首先,公司可能涉嫌偷税漏税。对于获得这些信息的公司来说,其目的很可能是通过虚增员工,列出工资支出,以工资的名义抽出一些钱。只要每月以工资名义支出不超过5000元,就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有大量虚构人员,涉及的税额会比较大。根据第《刑法》 201条,纳税人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大量税款的,构成偷税。

具体来说,公司通过虚增工资多花钱,增加了企业成本,导致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公司通过窃取他人信息、伪造工资支出等手段提取的资金,很可能最终会流入一些个人账户。对于这些个人来说,不考虑其行为的刑事责任,单从税收角度来看,显然也是逃避个人所得税义务。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的其他目的,也可能涉嫌抽逃出资等问题。

红星新闻:这样的操作对被发工资的当事人来说,有什么损害影响?

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翔律师:当然也会给被冒用信息的当事人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可能造成个人应税收入虚增,产生超额个人所得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个人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将分别扣缴一次个税,但应当按年汇算清缴。两项所得,可能导致个人所得适用税率的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红星新闻:此次事件中,除了要多交个税之外,还存在什么问题?

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翔律师:个人信息的保护是目前非常严峻的挑战。公司通过获取的个人信息伪造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并不难。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不需要发票,以工资名义支付成本,容易逃避监管。发生了多起重大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和精神损失。国家有必要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制裁力度,以保证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红星新闻:在个税申报上面如果发现这类问题,有什么建议?

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翔律师:我建议一方面你要尽力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保证不会被泄露;另一方面,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将信息上报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此外,还可以考虑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红星新闻记者马刘成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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